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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李宝剑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公告
时间:2009-1-16 16:27:00 |   浏览:

 

各县(市、区)司法局:

  来安县执业律师李宝剑发起设立我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安徽李宝剑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审查,该所符合《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设立。

  特此公告。

  

滁州市司法局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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