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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
时间:2009-4-17 8:52:00 |   浏览:

 

412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指导工作文件精神,动员部署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律师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方案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同时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是各单位要依据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对四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排出具体的任务、时间表,并落实到人、到单位、到领导,做到任务、时间、责任、考核措施具体明确。

二是市、县(市、区)司法局要建立专门班子,确定专门人员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协调、帮助解决活动中的问题。

三是要把整改贯穿于活动始终。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缺失的要组织制订,不符合规定或不适应的要组织修改,亟需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解决。特别是要在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注重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抓好宣传引导。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有特色、有创新的经验做法,采取办简报和利用其它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学习,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可以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解决我们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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