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依法治区进程,6月25日下午,琅琊区召开全区“法治琅琊”创建工作启动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苏勇主持。区几个班子分管领导、区直各单位分管普法工作负责同志,各分管负责人、政法委书记、司法所所长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司法局副局长黄卫星传达了全省、全市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现场推进会议主要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晓勇宣读了中共琅琊区委《关于开展“法治琅琊”创建工作的决定》(琅〔2009〕11号),印发了中共琅琊区委办公室、琅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琅琊”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琅办发〔2009〕21号)、琅琊区委办公室、琅琊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法治琅琊”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琅办字〔2009〕22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印发的《2009年“法治琅琊”创建工作要点》(琅法治领〔2009〕1号);琅琊区工商分局、区人民检察、区文教体局、清流街道在会上作了交流和发言。
何建初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何书记指出,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载体。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对于提高区域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法治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与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何书记强调,当前,我区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以法治来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好“法治琅琊”创建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二是着力推进司法公正;三是着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四是着力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五是着力抓好基层创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苏区长就贯彻落实启动会议精神和创建工作重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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