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明光司法所接受的矫正对象中,经济犯罪判刑的占了很大的比例。这些人通常都就有较高文化水平,自身素质也还不错,只是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犯罪后通常表现出来的都是悲观、厌世的情绪,很大一部分人很难从犯罪的阴影中走出来,在犯罪后都感觉很丢人,不敢面对社会,更不敢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这样的情况,明光司法所工作人员查阅、学习了大量的心理学知识,对这几名特殊的对象定期进行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他们宣传法制知识,同时也运用心理学知识,逐步使他们走出阴影。截止目前,明光司法所管辖的因经济犯罪的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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