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法制宣传
基层工作
法律援助
律师之窗
公证园地
司法考试
司法鉴定
队伍建设
 
 
 首页 >> 法律援助 >> 法援在身边 >> 正文>> 正文
承包合同纠纷
时间:2009-12-23 16:23:00 |   浏览:

 

 

李先生: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作人员,现我单位与一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其中在合同上约定了施工的工期。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我们对工期的理解有利分歧,发包方认为工期应包括法定的节假日,我们则认为应当减去节假日,问怎么理解工期的含义?
答:你们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无特殊约定时,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的解释理解,即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承包的天数。
读者郭女士:
我的亲戚在单位上班,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了工亡事故,单位也给予其工亡补助金,现在其家庭内部对工亡补助金的赔偿分配问题产生了纠纷,问工亡补助金怎么来分配?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你的亲戚在生前有债务的话,工亡补助金在扣除债务的剩余部分,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各自继承的比例相同。解答人:李继兵律师
 
字号选择〖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08 版权所有:滁州市司法局  皖ICP备05000181号 联系电话:0550-3044310 电子邮件:webmaster@czsfj.gov.cn
建议用IE6.0版本,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