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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为农民送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1-18 9:40:00 |   浏览:

 

滁法治办[2010]2

  

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依法治县(市、区)办公室:

当前,全市正处于巩固提升、强势发展,确保民生持续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时期。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外出务工人员多。利用春节,开展以农民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其遵纪守法自觉性,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使全市广大农民新春佳节过得丰富多彩、文明祥和,决定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为农民送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市为农民送法活动时间为2131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和部署,宣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的为民惠民政策,积极营造广大农民工安心返乡,顺利返城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大力培育广大农民相信法律、学习法律、遵守就法律和理性维权的良好习惯,努力维护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三、活动安排

(一)利用农村逢集、在务工人员流动集中的车站设立宣传咨询站,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充分发挥“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律图书角”的作用,采取集中上法制课、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和法制资料送到农民手中。

(三)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电视、农村有线广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四)集中进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组织农民学法与为农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广大农民进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发放农民法律服务联系卡,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建立农民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快捷通道。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加强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二)加强联动,广泛宣传。要把为农民送法活动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统筹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农民法制宣传工作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三)各地各部门活动方案和开展情况请及时反馈市依法治市办。这次活动将作为全市“五五”普法考核内容。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整理档案,连同活动总结于315日前,通过czsfjxjkzw@sina.com报市依法治市办,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3023020

 

              滁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18

 

主题词:法治    普法   农民    通知                    

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正、副组长,依法治省办公室                      

                                      (共印40份)

关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为农民送法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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