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作出表彰决定,对全省社会组织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作出突出表现的17家社会组织,授予“全省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 称号。滁州市律师协会获得表彰,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