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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四项举措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时间:2010-4-12 16:05:00 |   浏览: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领导,滁州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均成立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各级司法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措施

在司法部及省司法厅的“十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滁州市注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便民服务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便民窗口建设,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社会形象;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施“法律援助公示牌进千村”和“培养万名法援明白人”工程;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探索建立“援调对接”机制;提高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质量,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引入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员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社会监督。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滁州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滁州电视台《民生》栏目、滁州日报社《皖东晨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在去年9月份全市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以及今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日”等专项活动期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四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对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制定《滁州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量化考评细则》,对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开展进行规范有效的指导、监督和推动。今年年初,市局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大排查,确保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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