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个村民法制广场落户凤阳县小岗村。凤阳小岗村村民法制广场的率先建成对全市“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起着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凤阳县司法局以2009年小岗村成功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小岗村进村大道入口处制作大型标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小岗村欢迎您”;在小岗村村委会门前竖立起“小岗村法制广场”的宣传阵地。
“小岗村法制广场”借助法制宣传栏等原有设施,注入大量法治元素和文化特色,通过增设法治名言、法治漫画、普法案例等使“法制广场”成为一处集休闲、健身、普法学习于一体的主题法律学习场所,使群众在晨练、游憩过程中接受法律,学习法律。通过这个普法平台,使小岗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也为各涉法部门宣传法制,展示依法治理的成效开辟了一个窗口,在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普法宣传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