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上门服务。对重大公证事项以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超前服务。对一些业务量较大的单位提供超前服务,主动引导他们依法经营、强化管理、健全完善经营责任制、正确实施经济法律行为。
三是同步服务。在办证时进行同步服务,做到严格审查,确认各类合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拒证,依法维护法律严肃性,避免错证、假证的发生。
四是跟踪服务。在办理公证后,及时开展跟踪服务,定期进行回访,督促企业恪守信用,履行合同,调解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